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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2日起实行最新的门诊收费
发布时间:2017-09-12
作者: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
发布者: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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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朋友:
根据医保最新政策(闽医保办〔2017〕73号文件),为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从2017年9月12日开始,决定对我市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便民门诊等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备注
市属三级甲等医院和三级儿童专科医院6岁及以下儿童普通门诊诊查费,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在调整后价格基础上分别加收3元,主任医师在调整后价格基础上加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