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安保服务及停车场管理 信息征集公告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拟对安保服务及停车场管理信息征集。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保安人员岗位配置需求
管理人员(24小时) 巡逻人员(48小时)
门诊大厅(24个小时) 急诊(24小时)
门诊结核科(10小时) 门诊三层儿科(10小时)
门诊二层呼吸科(20小时)门诊四层办公楼(8小时)
CT(10小时) 医院大门(24小时)
三叉路口(20小时) 7号楼病房大楼(24小时)
医技楼(24小时) 5号楼病房大楼(48小时)
医技楼检验科(10小时) 1号楼病房大楼(24小时)
医技楼功能科(10小时) 2号楼病房大楼(48小时)
医技楼体检中心(10小时)3号楼病房大楼(24小时)
消监控室(48小时) 生活区(24小时)
医院大门口(24小时) 车辆指挥(30小时)
出口收费(24小时) 机动人员(60小时)
(一)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
4、具备履行此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设备等;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
2、廉洁承诺函;
3、服务承诺函;
4、所响应服务的详细内容和技术资料,如不能体现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否则视为未对该项目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
5、企业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复印件;
7、项目人员资质情况及证书复印件,企业应自行提供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8、提供不低于三家的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和佐证资料复印件;
9、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料。
(三)递交资料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公司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壹份),装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16点之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工作日时间)
五、信息征集方式
响应材料送到至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安全保卫科,联系电话:0591-83599380。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