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甘安合剂外包装盒及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250ml)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委托,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1]ZK[TP]2023003、甘安合剂外包装盒及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250ml)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甘安合剂外包装盒 及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250ml)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 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 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ZK[TP]2023003 项目名称:甘安合剂外包装盒及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250ml)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包1(甘安合剂外包装盒):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 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允许 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1-1 |
A05040199-其他纸制文 具 |
甘安合剂外包装盒 |
250,000 (个) |
否 |
供应商须对盒子
进行边缘和底部
的黏合,采购人
仅需展开即可使
用等
|
1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采购包2(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250ml)):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1 A07090201-塑料制品 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2 250,000 否 外观:棕色、瓶 260,000.00 工业 50ml) (个) 身要有刻度线等
品目 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允许 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 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 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 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 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响应),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响应)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属于“货物 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 物)模板,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包2:
(1)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 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 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 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 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响应),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响应)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属于“货物 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 物)模板,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 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8-31 至 2023-09-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 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9-07 09: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开标室、评标室、抽取专家室
六、开启
时间:2023-09-07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开标室、评标室、抽取专家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湖边2号 联系方式:0591-83568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0591-2802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珊、邵璇 电话:0591-2802661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