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卫生环保技术服务项目信息征集公告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对卫生环保技术服务项目进行信息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目前我院的放射诊疗设备需办理预控评、环评登记等技术服务,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部分设备后续需进行搬迁,故搬迁前后均需进行以上技术服务及证件的变更办理。设备清单见下表: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
搬迁前 |
搬迁后 |
|
氩氦刀- CT(介入) |
3 |
2 |
DR |
1 |
1 |
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 |
6 |
/ |
方舱CT |
1 |
/ |
胃肠机 |
1 |
/ |
小计 |
12 |
3 |
二、材料清单(格式自拟)
1、报价单(需提供详细清单及明细);
2、为评估信息征集的供应商技术服务水平的成熟性和稳定性,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证书及相关资料: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复印件。供应商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时间须三年以上(若有资质证书变更、延续的,一并提供变更、延续前的旧证资质复印件,旧证等级不限);
(2)技术人员持有近三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发的放射卫生相关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工作满四年以上(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的人员数量4名及以上。提供符合本要求的技术人员近四年的社保缴纳记录(须社保中心的盖章)复印件以及培训证书复印件并盖章。
3、参与信息征集供应商的注册资金6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递交材料地点及时间
2022年08月17日(工作日)17:00前将材料送达福州结核病防治院门诊四楼基建办,逾期不候。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封口必须盖骑缝章)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1-62627219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2022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