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车载CT参数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作者: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 发布者: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 阅读 : 52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参数征集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参数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敏灵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湖边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傅女士0591-834397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卓敏灵0591-8780733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方急需采购车载CT,为确保采购环节的合法合规,采购方拟对采购的设备开展参数征集,欢迎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递交以下相关资料。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技术参数要求

1.提供卡车车载CT推荐方案。

2.CT机房具备铅防护,符合国家放射诊断防护要求。

3.车内具备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紫外线消毒灯、灭火器等设备设施。

4.车体具备医生和患者出入双通道,做到医患分流。

5.必须满足新冠肺炎的筛查。

6.可用于头颅、腹部、四肢等全身CT检查。

7.要求提供64128CT

8.具备CT隔室操作功能。

9.具备AI智能诊断分析软件。

10.提供车载电池组,供CT在未接入市电时能够扫描病人。

 二)、所需递交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有效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 医疗器械还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相关产品规格型号、配置、参数、售后、等介绍说明及报价;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递交材料的要求:

1.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产品名称,递交公司全称。

2.电子文档:设备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须以word格式存于可读介质(光盘或U)中,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并提交。

3.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11417:30(北京时间)。投递文件应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否则将被拒收。

4.投递方式:

4.1 现场递交或邮寄。

4.2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623

联系人: 卓敏灵; 联系电话: 0591-87807330;邮编:350025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