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免陪照护采购项目公开征求意见表

发布时间:2026-07-03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95

申请科室护理部时间2026年7月3日
项目名称免陪照护项目进口/国产/
预算预算385万元,最高控制价385万元采购数量1年
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2026年免陪照护服务技术参数
需求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社会效益预测:  
1、需求必要性: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家庭结构呈现小型化、核心化趋势,传统家庭照护功能持续弱化,“一人住院全家忙”成为长期困扰众多家庭的民生痛点。免陪照护病房建设势在必行,它不仅是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减轻家庭负担的民生工程,更是应对社会人口结构变化、家庭模式转型的主动作为和制度创新。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实施多元化免陪照护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卫医〔2026〕1号,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州市卫健委免陪照护病房病房工作强调落实的内容,提升患者住院就医体验,推动我院免陪照护病房工作服务模式多元化开展进行。
2、需求可行性:家属陪护面临工作与照顾的两难选择,且缺乏专业护理技能;自行雇佣护工存在无人监管、未经专业培训、与医护团队存在摩擦等问题。医院对标准化、可管理、能追责的第三方服务存在刚性采购需求。
3、社会效益预测:由专业的服务公司根据医院要求安排专业护理员提供服务,有利于住院提高满意度,提升医院形象。
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现有可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科室9个,目前已开展4个。本项目主要包含免陪照护病房特级/一级、二级护理患者开展免陪照护各方面工作内容,服务范畴及内容根据医院整体规划以及科室内部工作需要进行适当的弹性调整。服务费按月实际发生量支付,每月完成服务且考核通过,按照约定的费用计算方式,经双方共同确认陪护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和相关报表,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支付等额月服务费。
申购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采购项目“免陪照护服务”被明确列为独立收费项目,为合规收入渠道;专业的照护能显著缩短患者的平均住院天数,低住院总成本,提升医保资金效率。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性内容;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要求:

1、供应商如对技术参数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并附联系电话。
2、各供应商提出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以上拟采购项目如有不同意见,在本征求意见表发出5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纪检监察室,电话:0591-6262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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