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驾驶员租赁项目信息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50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影像科拟租赁一名持有A1驾驶证的驾驶员,要求身体健康、无重大交通违章及犯罪记录,须为报名服务商的公司职工,且按要求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如采购人对驾驶员的服务不满意,有权要求服务商在合理期限内更换。详细信息如下:

        1、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

        2、最高限价:按人民币陆佰元/天/趟(¥600.00)计算,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数据实结算。“一趟”定义为完成采购人当日指派的运输任务。

        3、上述租金已包含驾驶员服务费、服务商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采购人要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税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超时与过夜:每日基本工作时间为10小时(8:00-18:00)。超出部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按¥50元/小时支付超时费。因采购人接受任务需要明确在外过夜的,采购人按¥100元/晚支付超时费用,并承担驾驶员合理餐费、住宿费,不再按小时支付超时费。

        5、因驾驶员过错导致交通违章、事故,产生罚款、赔偿(保险赔付范围之外的部分)的,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服务商应予赔偿。

二、材料清单(格式自拟)

        1、提供报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薪资、保险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服务承诺书,须符合最新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3、参与信息征集公司的营业执照、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证明资料、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递交材料地点及时间
        2026年4月1017:00前将材料送达福州结核病防治院门诊楼五楼后勤保障部,逾期不候。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封口必须盖骑缝章)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91-62627210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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