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8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382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对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监测项目开展院内招标,欢迎具备服务能力且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GBZ 128-2019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目前我院的放射工作人员需进行外照射个人监测,监测人数52人(每季度实际监测人数依本院实际需求,费用结算按实际监测数量结算)。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服务周期

数量(人)

备注

1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X、γ射线)、Hp(10)

2026年第季度至2028年第季度

52

部分人员需要佩戴双剂量计

1 监测需求报价单

该项目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二、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上一年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技术服务范围”中包含个人剂量检测项目。(检测要求必须符合我国最新放射卫生法规标准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

(三)具备为同等级别(三级甲等)医院提供服务的成功经验和案例

(四)福建省2025年度个人剂量监测能力比对结果达到合格以上等

(五)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为甲级剩余资质有效期在20281231日之后,确保完整履行并出具本次招标的监测周期的报告

三、需递交的资料(格式自拟)

(一)响应函;

(二)廉洁承诺函;

(三)报价单;

(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与个人剂量监测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具备为同等级别(三级甲等)医院提供服务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证明;

(八)福建省2025年度个人剂量监测能力比对结果达到合格以上证明。

四、服务要求

(一)每季度实际监测人数依本院实际需求,费用结算按实际监测数量结算;

(二)按规范要求个人剂量一季度检测一次(1年4次),一季度出一次监测报告,并一年度出具年度监测报告(检测要求必须符合我国最新放射卫生法规标准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

(三)本项目报价应包含检测费、邮寄剂量费、税费等服务;

(四)每年度若个人剂量有遗失,检测方可承担3个个人剂量以内(含3个)的损耗。

、递交资料注意事项

(一)以上证件、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响应供应商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壹份),袋装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密封袋内部资料请注明参加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等信息材料提交前请自行检查、核对

、报名须知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11月261700前至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医务部提交资料。报名时间为早上08: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91-83596233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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