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医院卫生环保技术服务项目单位征集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2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1218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对卫生环保技术服务项目单位进行征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目前我院的放射诊疗设备需办理预控评、环评登记等技术服务,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设备清单见下表: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单位

技术服务明细

1

胃肠机

1

控制效果评价

2

DR

1

控制效果评价

3

氩氦刀- CT(介入)

2

控制效果评价

4

Ⅲ类射线装置

1

环评登记、核技术利用备案、辐射安全许可证

二、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经营范围包括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辐射监测;

2、为确保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水平,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考虑本项目的机房改造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各项审批进度,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其剩余资质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确保本院的环保卫生手续办理完整;

(2)供应商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技术人员持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盖章颁发的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培训合格证书或通过福建省放射卫生技术人员考试的人员不少于4名(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其中至少1名取得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办理环评、辐射安全许可证、场所辐射环境检测的技术人员,需持有环保相关职称证书,不少于4名。

3、财务流程管理规范,2022年、2023年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格式详见附件1);

2、廉洁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3、报价单;(费用不超过3.5万元)。

4、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以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复印件;

6、技术人员持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颁发的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培训合格证书或通过福建省放射卫生技术人员考试的人员不少于4名,且其中至少1名取得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人员培训证明、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须社保中心的盖章);

7、办理环评、辐射安全许可证、场所辐射环境检测的技术人员,需持有环保相关职称证书,不少于4名。提供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公示的网页截图及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须社保中心的盖章)。

8、2022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递交资料注意事项

1、以上证件、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响应供应商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壹份),袋装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递交材料地点及时间
   2025年3月21日(工作日)17:00前将材料送达福州结核病防治院门诊五楼基建办,逾期不候。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591-62627280

 

联系人:               电话: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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