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
福建省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
一、综合部分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入系统
学习以下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党内法规
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基本功,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1.党章
2.党的组织法规。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纪律检查委员会工 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组织工作条例、 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
3.党的领导法规。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农 村工作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
4.党的自身建设法规。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
5.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
6.省委党内法规。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省委工作规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若干规定、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 施办法、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机关工 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等。
(三)法律法规规章
把宪法、民法典、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国家法律的重点,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1.宪法
2.宪法相关法。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监察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等。
3.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根据工作需要,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数据安全法、国防法等。
4.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预算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等,学习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绿色发展等相关的法律。
5.民法典。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其他民事法律。
6.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关于职务犯罪的刑法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其他刑事法律。
7.行政法律。根据工作需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
8.地方性法规。根据工作需要,学习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大数据发展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条例、安全生产条例、行政执法条例、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等。
9.省政府规章。根据工作需要,学习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行政应诉办法、政务数据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
10.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工作需要,学习社会治理、“一国两制”、涉外法治、反腐败斗争等领域的法律;学习与我国司法制度相关的法律;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监察法规;学习我省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二、卫生健康部分
结合工作需要,加强对本领域、本行业实践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熟悉法律原则、法定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卫生健康工作的水平。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二)法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护士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福建省爱国卫生条例》
《福建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
《福建省献血条例》
《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
《福建省中医药条例》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规章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