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21 作者: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 发布者: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 阅读 : 561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按照“三好一满意”、“三改二推一评议”和市卫生局“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如下:
  一、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在“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该部门由院党办主管,院门诊部协管,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预约门诊服务。
  二、预约门诊适用于初诊、复初患者。预约门诊采取四种方式:
  ⒈现场预约:工作时段(8:00-12:00,14:00-17:00)由便民中心负责接待登记。
  ⒉电话预约:电话号码:87441742,工作时段(8:00-12:00,14:00-17:00)由便民中心负责接待登记。
  ⒊12320网络预约平台语音服务热线,由便民中心负责接待登记。
  ⒋诊间预约:医生工作站预约。
  三、预约门诊需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7:00。
预约门诊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四、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便民服务中心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取到预约号,相应诊区的分诊护士将合理指导患者就诊。
  五、我院所有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导医指南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各科室医师应严格按要求出诊,若遇紧急情况,医务处应安排同等水平的替诊医师并在前一天下午告知便民服务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与预约患者沟通协调。
   六、预约诊疗服务中应态度和蔼,文明服务,耐心解释,不得推诿患者。
  七、本制度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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