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MY2023019-2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8.9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品目号预算单价 |
品目号预算总价 |
品目号单价最高限价 |
品目号总价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1-1 |
壁挂式空气消毒机 |
19 |
台 |
4700 |
89300 |
2200 |
41800 |
0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所有采购包)。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所有采购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采购包)。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所有采购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合同包只接受中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2)资格承诺函。①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①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a、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b、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fjhmycg@163.com)购买招标文件。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确认函》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未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若有不明事宜,请先与我司政府采购部联系,联系电话0591-8888358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湖边2号
联系方式:郑诺0591-62627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
联系方式:周敏、林方昊、郭燕、林青 0591-88883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敏、林方昊、郭燕、林青
电话: 0591-8888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