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我先行--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关于“佩戴头盔 安全骑行”的倡议书
   为凝聚文明交通共识,践行全国文明单位的社会责任,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号召全体员工,积极做文明交通的力行者、示范者和传播者,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力行者
   在骑乘电动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上路,同时自觉摒弃骑乘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逆行、超速、超员、闯红灯等交通违法陋习。
   二、做佩戴头盔的示范者
   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弘扬文明新风尚。让自己成为身边人的榜样,体现新时代的文明素养。注重头盔的佩戴方法和质量,让健康和生命拥有一层牢固的保障。
   三、做佩戴头盔的传播者
   提醒、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及其他骑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头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传播者,认真呵护挚爱亲朋的生命健康。
   文明交通,人人都是践行者;城市文明,人人都是参与者。让我们共同携手,将“戴头盔”变成一种习惯、一种文明,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以身作则,争当模范守法者,争做文明行路人,筑牢出行安全屏障,让平安相伴,让幸福相随。